河北省枣强县幸福城小区,2020年9月份物业***私下买卖c10栋1单元楼下绿化平地做为私人停车位,停车位铺地砖上地锁。业主群众多次向范***同志反应问题,范***总是推三阻四,(我马上给某某打电话让他自行拆除)从2020元10月份至2021年3月中旬多次反应问题,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!2021年4月6日范***离职幸福城物业公司,上任一位何经理!4月8日上午,业主群众再次向物业公司反应问题,这次得到的答案是(某某购买幸福城房子后,自己找不到所购买的车位,所以物业公司赔付了某某一个车位)这个回答让所有业主惊讶!难道物业公司有权处理幸福城所有业主的绿化平地?小区绿化所有权是属于小区业主的,物业公司只是一家服务业主的人群。
望,有关部门严查,给幸福城小区业主一个美好生活环境,如还是得不到公正公平的解决,小区业主联名起诉幸福城物业公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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