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 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 (二)离休、退休的; 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 (四)出境定居的; 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 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 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贷款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。 买房后的公积金的用途 问:如果我在买房前没有住房公积金。但在买房后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。那么,在这种情况下,住房公积金还有用吗?如何用? 答:您好:如果您买房办了贷款,那您可以在还贷期间提取还贷;如果没贷款,可以在购房发票开出后,提取发票开出当月的公积金余额。如果您住房都已解决了,那可在您退休时一并提取公积金本息作为养老补充金。 我公司是一家正规专业人事代理公司,主要服务: 1、一次性补交各地区十五年养老保险,真实,快速(专业人士为您解答)。 2.协助外地人落户青岛城阳(有无学历皆可办理)。 3.毕业生网上签约,代管档案,人才引进:针对应往届统招本科、专科毕业生想在青岛落户却不知道怎么办理户口档案问题的人群。 4.代缴补交企业职工及个人社保:因买房需要一年社保,或是想领取生育津贴者。 5.代缴、补缴住房公积金,公积金提取:因无公积金,无法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。 6.住房公积金提取。 咨询电话:张老师:18561390246 0532-58711398 QQ 269096994 。 地址:青岛城阳区正阳路利客来购物广场七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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