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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情况下,可以同时计入。
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,若同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(如注册建造师)和技术职称证书(如中级工程师),可分别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进行考核,即“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”。
为避免申报被退件,请严格对照以下认定规则和限制条件进行配置:
核心认定规则
组合有效:注册执业资格 + 技术职称(例如:一级建造师 + 建筑工程中级职称)。这种组合是明确允许分别考核的。
组合无效:同类型证书不累加。
若一人持有“建筑工程”和“市政公用工程”两个专业的建造师证,在申报单个资质时,仅算作 1 人(除非企业同时申请多个类别的资质,且专业不同,才可能分别考核)。
若一人持有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,在申报时仅算作 1 名职称人员。
必须满足的“硬门槛”
即便证书符合“注册+职称”的组合,要被认定为有效人员,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(缺一不可):
年龄红线:人员年龄必须在 60 周岁及以下。
社保唯一性:该人员的社保必须由申报企业缴纳,且缴费单位名称必须与申报单位完全一致。
注意:上级公司、子公司、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均不予认定。
注册单位一致:如果是注册类人员(如建造师),其注册单位必须与申报资质的企业一致。
申报填写避坑指南
在填写资质申报系统时,请注意以下操作细节:
分别录入:在系统中填报“注册人员”列表时填入其建造师信息,在填报“职称人员”列表时填入其职称信息。
附件上传:必须分别上传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的扫描件,缺一不可。
专业对应:确保其职称专业或注册专业与申报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相匹配(如:结构、给排水、电气等)。
建议:这种“一专多能”的人员是企业资质申报中的“高性价比”资源,建议优先将其配置到对人员指标要求较高的资质项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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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 [来源:北京民生信息网]
发布时间: 2026-09-14 08:26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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