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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公司注册之后股东表决权无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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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公司注册之后股东表决权无效

股东超过三分之二同意且程序合法,为什么股东会决议无效?

上面这个问题你会遇到吗?

近期,又有人问到我这个问题,明明公司的股东超过三分之二之后,同意的股东会决议为什么没用?

咱们在日常生活的时候,经常会用到剪刀石头布这个游戏,或者大家举手表决。基本上原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。所以这基本上是一个约定俗成的事情了。

公司也无外乎这样的一个约定。且大部分的公司章程里面,也是这样约定的。所以我们大家很多时候,认为的这个道理就是这样的。

所以就会有不少公司的股东,甚至很多开公司的人都这样认为。

道理没问题,但是理解有偏差!

在过往的工商办理业务中,我也积攒了不少丰富的经验。

约定俗成的道理没问题。问题的关键是“证明”。

怎么证明你的决议是有效的?

这个才是问题的核心!!

我们经常会说,“口说无凭”就是这个意思。

我们现在各个生活环节,都需要各种各样的文件、证明。其实就是“契约”的一个表现。

我们很多时候,对于“契约”的表达并不专业。往往都是 “口说”。

我经常对我的客户说一句,“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”。但是工商要的是“证明”。这个证明才是问题的关键。

所以你说,“股东超过三分之二同意且程序合法,为什么股东会决议无效?”

原因就是你的证明是什么!!

以上是个人经验总结,仅供大家参考。

有问题多多交流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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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 [来源:北京民生信息网]

发布时间: 2024-06-03 13:19:0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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